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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调整出租房屋综合征收税率 月租金8000元少200元

来源:北京晚报发布时间:2019-02-17 10:20

对租房人来说的好消息来了。昨日,记者从12366纳税服务热线获悉,为响应减税降费的号召,从1月1日起,对于个人出租的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下的商品住宅,综合征收率下调为2.5%,月租金8000元即可减少税费200元。

月租10万以下住宅征收率减半

据北京税务12366热线的最新说法,从2019年1月1日起,北京地区对于个人出租70年商品住宅的综合税率进行了调整。其中,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下的,按照2.5%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上的,按照4%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而其他类型房屋,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下的,按照7%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上的,按照12%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

记者了解到,无论是城六区的房子还是郊区的房子,全部执行统一的综合征收率。

对于普通居民来说,综合征收率的调整意味着什么?此前,北京对于个人出租住宅一直按照5%的综合税率征收,一套月租金8000元的住宅,税费就是400元。执行新的税率后,税费就变为200元,减少了一半。

税率调整后租客更受益

自今年1月起,随着租金允许抵扣个税,租房纳税也被广泛关注,呼吁降税的声音也时有发生。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采访中告诉记者,此次调整个人出租住房的综合征收率,和国家减税降费的大环境是相符合的。“今年1月,国家推出了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减征6个地方税种和2个附加。北京此次调整个人出租房屋的税率,就是在贯彻中央政策,用足地方权限。”

实际上,在北京租赁市场中,由于市场话语权一直掌握在业主手中,按规定应由房主个人缴纳的出租房屋税费,在实际中多由租客承担。月租金10万元以下的住宅的综合征收率减半,对绝大多数租房人来说,都意味着实际税费的减负。而从申请房租抵扣个税的角度看,综合税率下调后,来自房东方面的阻力相比也会减少。“降低房屋出租税率,可以减轻房东对出租房屋纳税的抵触情绪,降低房东通过涨租金转移纳税的冲动。”中国房地产经纪同业联盟主席胡景晖谈到。

税率调整后还看执行

在肯定减负的同时,综合税率调整后,如何提高出租房屋登记备案率、引导纳税习惯的养成,也被多位专家同时提起。根据中介机构的统计,按规定缴纳了租房税费的,不足全国市场的1%。

“这次的调整可以视为一种短期政策,从长远的角度看,要想在调动公民个人的纳税积极性,还需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做好政策的优化,再辅以严格执法以保障公平性。”在施正文看来,对于个人出租住房可以先设立一个免征金额,比如一线城市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万元即可免征,然后再设定几个级距,月租金收入越高,税率也相应提高。这样,既有助于政策的推行,也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胡景晖则建议,进一步通过政策设计赋予“出租房屋登记备案”更多的实惠,比如只有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出现纠纷时司法部门才给予支持,比如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可以与未来房地产税的减免相挂钩等,以进一步提升出租房屋登记备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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