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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下月可市场化出让

来源:羊城晚报发布时间:2019-04-24 08:20

下月起,市民个人可以买小岛当“岛主”了。

4月22日,记者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日前正式印发,明确广东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下月可市场化出让,并将于5月10日起实施。

据悉,广州、深圳继续行使省级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权限。对于市场化是否会造成过度开发的担忧,《办法》则通过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编制出让方案,细化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的限制要求与法定义务。

《办法》适用于在广东省政府审批权限内,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下称“市场化出让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活动。旅游娱乐、交通运输、工业仓储、渔业等经营性用岛,应当通过市场化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无居民海岛的具体出让方式,《办法》亦有明确:对出让海岛用途、开发目标、生态保护与修复、海岛使用权人资格条件等有特别要求且有三个及以上意向用岛申请者的,采用招标方式;无特别要求的,采用拍卖方式;以上两种情形之外,可采用挂牌方式,且不受用岛申请者个数的限制。

对于各级部门的具体分工,《办法》明确,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批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市场化出让活动,受省政府委托办理用岛批复手续。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出让方案等相关材料的审查及上报工作。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无居民海岛出让前期工作并编制出让方案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价值评估报告。其中,出让方案包括开发控制性指标和利用要求、生态保护、自然岸线保护与整治修复要求等。

值得关注的是,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深圳继续行使省级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权限。

《办法》对出让前期工作、市场化出让活动的具体流程、出让合同、使用金缴纳等均作出详细规定。其中明确,市场化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应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交易。

根据《办法》,在完成出让前期工作、走完市场化出让活动的具体流程之后,中标人或竞得人应向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用岛批复,包括提交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申请书、使用权出让合同、使用金缴纳凭证以及通过评审并修改完善的《具体方案》和《论证报告》等。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用岛申请材料进行批复,并将批复结果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在办理用岛批复后,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人可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关规定,向海岛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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