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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留下一套房子, 有17名继承人! 如何避免此类情况?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发布时间:2019-06-16 10:00

你的房子以后一定属于你的子女吗?答案是:不一定。日前,杭州萧山就有这么一件事,老人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继承人细细算下来,竟然有17个。

老父去世留下一套房子 17个人有权继承

这是一套镇上的老房子,有上下两层,屋主是老王夫妇,夫妇俩生育了7个子女。

老王的老伴在20世纪90年代就去世了,2003年老王也去世了。老王去世后,7名兄妹想当然地以为父母留下的房子就是子女的,大家商量后决定:让最小的妹妹王女士继承这套房子,由她负责修缮老房子,作为大家庭今后相聚的地方。

到了公证处,公证员例行询问了王女士一家的成员情况后发现,王女士还有一名继外婆,由此牵出了这套房子的17名继承人。

这17名继承人是怎么来的?

在法律上,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继承人。而继外婆嫁入外公家时,王女士的母亲尚未成年,她对王女士的母亲也尽了抚养义务,两人形成了抚养关系。王女士母亲去世后,继外婆并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在法律上形成了转继承的关系。

这套房子,首先是王女士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房产的1/2属于母亲的遗产,1/2属于父亲的遗产。

也就是说,母亲的那一半房产,由王女士七兄妹和继外婆共同继承。因此,继外婆可以继承这套房子的份额是1/16。

但是,中间又有个小插曲,继外婆在2017年去世了,王女士母亲的兄弟姐妹转继承了继外婆的份额。王女士的母亲有同母同父的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同胞弟妹在继母之前过世,留下了9名子女,这9人与王女士母亲同父异母的弟弟,成了另外的10名继承人。虽然占的份额不多,但都是法律上的继承人。

这10个继承人,再加上王女士兄妹7人,就出现了神奇的一套房产17个继承人的状况。

如何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最好的方式是遗嘱公证

看到如此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你是否觉得头大?

不仅各种证明文件需要跑断腿,光是“集齐”这么多人就并非易事,何况还要讲明情况并说服众人放弃继承。

公证员说,如果这17人中存在不愿意放弃继承的人,那么这套房子就会出现多个共有人的情况。

如何有效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最好的方式是遗嘱公证。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有五种形式,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如何申办遗嘱公证?

到公证处领取办理遗嘱公证所需要的亲属关系表格等材料,公证人员会耐心讲解办理遗嘱公证所需要的材料以及如何完成亲属关系证明表格。

办理遗嘱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首先,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其次,遗嘱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包含生效文书),配偶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

再次,遗嘱人的家庭成员证明,即亲属关系证明(范围为:配偶、子女、父母;若无前三者的则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档案(在原老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区公安分局出具)、人事档案(人事单位出具)或独生子女证可作为佐证。

遗嘱涉及的财产证明(若曾经立有夫妻财产约定的,请携带公证书)。

最后,遗嘱草稿。自书遗嘱必须遗嘱人亲自手写。不会书写遗嘱的应提供代书遗嘱(请两个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见证人,其中一人代书,并与两见证人一同到公证处办理,见证人请携带身份证件)。当然,当事人也可请公证人员代书。

立遗嘱人为70周岁以上的老人还需要有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心理卫生科或者精神卫生科出具)。

立好遗嘱很有必要

其实立一份遗嘱就可以避免不少麻烦,过去很多老年人的传统观念认为,立遗嘱是“触霉头”,但随着观念转变和突发情况多变,在立遗嘱者中,已经出现了很多年轻人的身影。

据了解,如今立遗嘱的平均年龄趋向年轻化,很多四五十岁的中年人都到公证处立下遗嘱,这些人多为外出经商或旅游,为防发生意外后财产纠纷,所以会提前立好遗嘱。

专家建议以下几种情况的应尽早立遗嘱:

自认为职业风险比较高的人;

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的人,比如再婚者、有非婚生子女者等;

老年人,因为遗嘱必须在意识清楚、精神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才能订立。

有的老人忌讳谈死亡,等到重病在床意识不清时,已不能立遗嘱了。

怎样立遗嘱才有效?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谁不能当见证人?

根据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这几种人,不能担任遗嘱见证人。

多份遗嘱怎么办?

如果一个人所立的遗嘱有数份,其中有一份为公证遗嘱,就应按照公证遗嘱来执行遗产的继承。没有公证遗嘱,所立数份遗嘱中内容又相抵触的,以时间在最后的遗嘱为准。

为了不造成麻烦,早点做个公证或是立好遗嘱还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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